亲爱的家长朋友们:
您们好!
即将入夏,气温逐渐升高,青少年儿童冒险玩水导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,溺水已是造成青少年儿童意外身亡的头号杀手,因此,防溺水教育刻不容缓。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,富蕴县人民检察院迫切希望各部门、各家庭及社会各界积极配合,切实履行孩子的监管和监护职责,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放在心上,抓在手上,共同筑牢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防线。
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
1.下午放学后;
2.双休日;
3.节假日;
4.暑假期间。
发生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
1.在水边玩耍,下水摸鱼,捡落入水中的物品;
2.孩子擅自下河玩水;
3.三五成群结伴游泳。
广大学生“四个牢记”
1.天气再热,不到河塘去降温;
2.水景再美,不到水中去感受;
3.水性再好,没有保障别下水;
4.别人再劝,不用生命去逞能!
学生家长“四知道”
1.知去向;
2.知同伴;
3.知归时;
4.知内容。
教育孩子做到“七不准”
1.不私自下水游泳;
2.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3.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4.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5.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6.不在上学放学的途中下河、池塘、水库、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;
7.不盲目下水施救。
教育孩子做到“两会”
1.教育学生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、劝阻并报告;
2.会基本的自护、自救方法。
广大家长朋友们,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,私自在池塘、河边、水库等地方游泳、戏水、玩耍,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!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、健康、快乐的夏天生活!
检爱同行·共护未来
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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