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防溺水致富蕴县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
亲爱的家长朋友们:

您们好!

即将入夏,气温逐渐升高,青少年儿童冒险玩水导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,溺水已是造成青少年儿童意外身亡的头号杀手,因此,防溺水教育刻不容缓。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,富蕴县人民检察院迫切希望各部门、各家庭及社会各界积极配合,切实履行孩子的监管和监护职责,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放在心上,抓在手上,共同筑牢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防线。

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

1.下午放学后;

2.双休日;

3.节假日;

4.暑假期间。

发生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

1.在水边玩耍,下水摸鱼,捡落入水中的物品;

2.孩子擅自下河玩水;

3.三五成群结伴游泳。

广大学生“四个牢记”

1.天气再热,不到河塘去降温;

2.水景再美,不到水中去感受;

3.水性再好,没有保障别下水;

4.别人再劝,不用生命去逞能!

学生家长“四知道”

1.知去向;

2.知同伴;

3.知归时;

4.知内容。

教育孩子做到“七不准”

1.不私自下水游泳;

2.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
3.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
4.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
5.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
6.不在上学放学的途中下河、池塘、水库、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;

7.不盲目下水施救。

教育孩子做到“两会”

1.教育学生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、劝阻并报告;

2.会基本的自护、自救方法。

广大家长朋友们,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,私自在池塘、河边、水库等地方游泳、戏水、玩耍,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!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、健康、快乐的夏天生活!

检爱同行·共护未来

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宣
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#个上一篇下一篇
转载请注明地址:http://www.1xbbk.net/jwbls/699.html
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
    冀ICP备19027023号-7